破解“执行难”
让“老赖”无处遁形
83名农民工领到被拖欠8年的工资
本报记者 刘亮 文/图
官司打赢了,判决却得不到执行,当事人公平正义得不到伸张。近几年,“执行难”一直困扰着各级法院和当事人,当事人拿着胜诉的一纸判决,却无法实现判决所认定的权利,这不仅影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影响到了司法的公信力。
2017年12月,全市两级法院启动“冬日暖心”涉农民工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两个月来,执行法官们加班加点奋战在执行一线,让“执行难”状况得到极大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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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名农民工领到
被拖欠工资139.5万元
2017年12月12日上午,庄浪县法院门前鞭炮齐鸣,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这里举行农民工工资集中兑付仪式,为83名农民工发放了被拖欠的工资1395510元,在场的农民工代表程志学等人激动地为市县两级法院送上了三面锦旗:“人民保护盾,情系农民工”“讨薪路畅通,为民办实事”“情系农民工、民工贴心人”。
故事还得从2009年说起。据程志学介绍,他和曹革命、郝学友、刘仲子、刘志雄、杜学仁等83名工友从2009年就为金龙公司打工,但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拖欠工资,截至2017年10月,总共拖欠农民工工资达139万余元。
2013年4月,金龙公司出于经营需要,向四家银行贷款2905万元,并以采矿权为借款设定抵押,还在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办理了抵押登记。然而,贷款期满后,金龙公司仅归还本金294.6万元,其余本、息均未偿还。
2014年11月20日,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金龙公司归还借款本金、借款利息,并处逾期罚息。但是,金龙公司未按照判决书确定的期限履行清偿借款义务,该案于是转入执行程序。不过,谁也没有料到,案子卡在了对公司固定资产和土地附着物评估的环节上。
“案子执行不下去,农民工始终拿不到工资,这些人家中经济本就不宽裕,有些还等着这些钱养家、看病,我们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市中院执行员任红峰说。从2017年2月20日接手这个案子,任红峰和他的同事先后七下天水、三上兰州寻找相关人员、数十次与国土、工商等部门协调。当时金龙公司已经停业,公司会计是天水委派的,早已回原单位上班,不愿意蹚这趟浑水。任红峰反复做工作,会计才说所有的账目都在矿上。但矿上临时负责人称自己对以前的事情不清楚,以各种理由和借口推脱。执行人员没有气馁,多次找到相关责任人,明确告知其法律义务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最终于2017年4月3日,拿到了金龙公司的固定资产和土地附着物的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拿到后,本来执行有望的案件再生波澜,已经达成的协议因为种种原因,始终无法落实。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决定,依据法律规定,对所查封的金龙公司采矿权等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最终以2800万元的价格拍卖成功。
“然而,本案共有5个债权人递交了参与分配的申请书,债权总额高达3387.8万多元,而可供分配款项总额只有2800万元。孰先孰后,这考验着法院和执行法官的社会责任感。”任红峰说。为了理清复杂的债权关系,执行人员耐心地与各方当事人一一沟通,召开了债权人听证会,终于说服所有债权人就分配方案达成一致意见:从执行款中优先支取、偿付83名农民工的1395510元工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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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难找财难寻
暴力抗法时有发生
执行人员之间流传着这样一句口头禅:执行难,千难万难,“查物找人”是首难。找不到被执行人,执行文书无法及时有效送达,传唤、拘传等执行措施无用武之地,拘留等制裁措施也无法落实,而能否找到被执行人的责任财产更是决定执行到位程度和执行效果的关键。
“都说执行难,执行工作确实很难。难在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的财产难寻,有义务协助的单位和个人难求,查封、扣押财产难动的情况屡见不鲜;个别案件执行中的非法干预、阻扰和地方及部门保护主义;甚至时有聚众围攻、殴打、非法关押执行人员等暴力抗法事件发生。”市中院执行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据市中院统计,2003年以来我市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发生暴力抗法事件18起,造成47名干警遭围攻,10名干警受伤。执行工作中,经常会遇到肆意撕毁人民法院的封条、公告,擅自处置被人民法院查封、冻结的财产;有的部门违法插手经济纠纷案件,重复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执行的标的物;具有法定协助执行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不配合、不协助,刁难执行,甚至给当事人通风报信,帮助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以上种种给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造成了极大的困难。
“执行难问题的形成并长期无法得到效解决,原因十分复杂。要解决好执行难问题,不能由法院唱‘独角戏’,必须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加强领导,动员包括人大、政协、纪检、组织、宣传和公安、财税、住建、金融等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形成强大的合力,才能收到应有的成效。”市中院院长宋学功一针见血地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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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破题
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
为了有效解决执行难题,2017年我市先后开展了“清仓行动”“飓风行动”“冬日暖心”涉农民工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努力破解执行难题。
2017年11月7日,全市协助法院查物找人工作联席会议的召开可以说是为法院执行工作添上了“千里眼”“顺风耳”。会上,平凉中院与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和移动、电信、联通平凉分公司分别签订了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协议书和关于手机定位被执行人的合作协议,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将在权限内为法院提供所需的被执行人不动产信息;移动、电信、联通平凉分公司将为法院提供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拒不报告财产、拒不配合人民法院查明其财产情况和履行义务能力的被执行人手机定位服务。“这两个协议的签订为破解法院执行工作中‘人财难找’的瓶颈制约,如期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提供有力保障。”市中院执行局局长马引军表示。
此外,市中院执行局先后通过《平凉日报》、平凉电视台、平凉门户网和微信公众号、微博、街头大型宣传屏幕等媒体,分批次向全社会曝光失信被执行人654名,形成了打击“老赖”的强大舆论氛围。一些老赖迫于强大的舆论压力和现实困境,主动找到法院执行局,交清了执行款。
通过多项行动的开展,我市法院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组织手段强力攻坚,集中强制执行了一批大案、难案、“钉子案”、“骨头案”和严重阻挠执行的案件,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打下了坚实基础。据统计,2017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7847件,结案6701件,执结率85.4%;实际执结5238件,实际执行率66.75%;申请标的总额114489万元,执行到位标的49052万元,执行标的到位率42.84%。收案同比上升39.86%,结案同比上升50.92%。其中,执结率最高的为崇信法院,达到98.73%。
市中院副院长荆仁奎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努力,砥砺前行,努力维护好权益人特别是涉及农民工权益的案件。同时将坚持刀刃向内,加强执行案件管理,规范执行行为,完善执行监督检查机制,努力如期完成“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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